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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反彈嚴重,在關鍵的時刻,我們更是需要配合防疫部門,這樣才能盡早克服難關。在疫情期間,出現了許多不配合防疫規定的事件,除了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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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網友咨詢: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與量刑的標準是怎樣的?
律師解答: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1)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2)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3)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4)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司法實踐中,對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求不得人員聚集、提供核酸檢測報告、如實報告流調軌跡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如果違反規定,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則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補充: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屬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危害公共衛生罪”一節的犯罪,其根本落腳點侵犯的是“社會法益”。構成本罪,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因此,認定本罪應當與一般違法行為區別開來。一般違法行為沒有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的結果,也不可能有甲類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對有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的一般行為,應由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有造成傳染病流行危險的,由衛生行政部門報請同級政府采取強制措施。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