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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離婚法規定:若是登記離婚,不滿足以下的條件,是不予離婚的:
依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準予離婚登記,當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1、雙方自愿離婚。雙方當事人對離婚的意愿必須是真實的、一致的,一方欺騙他方或脅迫他方所達成的協議,不予辦理離婚登記。2、雙方須辦理過結婚登記,持有結婚登記證明。離婚的主體是夫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非法同居者,不予辦理離婚登記。3、雙方當事人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不適用離婚的行政程序、4、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達成協議。中國離婚法關于現役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我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對于軍人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不適用這一特殊保護規定,雖然軍人不同意離婚,也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