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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個人的糾紛而跟法院申請了起訴,但在起訴之后又與被告進行了和解,既然雙方都和解了訴訟自然就沒有必要繼續下去了,因此當事人就提起了撤訴。但不知道自己提起了撤訴之后的步驟問題。下面找法網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撤訴后要到法院簽字嗎?
撤訴后要到法院簽字嗎
可以不用本人去的,可由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代理。只要有當事人的授權就可以。
法律規定
1、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2、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如果跟法院提起了撤訴的話是有需要去辦理相關的手續,在提起了撤訴之前要確定自己的權益是否已經受到了法律的保障。關于撤訴后要做的事情或是去法院撤訴后后悔該怎么做,自己無法解決的時候別擔心可以找找法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