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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與侵占罪的區別有:
1、侵害的客體不同,盜竊罪侵害的是財產的占有權和所有權,而侵占罪侵害的是財產的所有權;
2、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盜竊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秘密竊取行為,而侵占罪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半公開的或者公開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