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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起訴期限是三年。
民事合同訴訟時效適用于一般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資料圖】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因合同違約提起的訴訟,可以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管轄法院,也可以到所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
2.起訴方需要事先準備起訴狀,以及能夠證明違約方違約的各種事實證據材料。相關材料搜集完后,即可到管轄地法院立案。
法律快車提醒您,合同違約糾紛起訴需要注意如下問題:
1.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
2.被選擇的法院必須與合同有關聯,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進行選擇,而當事人在制訂合同爭議條款時應做到表述明確,選擇的管轄法院是確定、單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協議選擇兩個以上管轄法院。
3.合同當事人只能就第一審案件決定管轄法院,而不能以協議決定第二審法院。
4.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約定管轄法院,口頭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