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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上訴起訴書范本是:
1.標題寫民事上訴狀,在當事人的位置寫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信息;
2.寫上訴的請求,寫清楚是需要撤銷原判還是需要全部改判或者是部分改判;
【資料圖】
3.寫上訴的理由;
4.最后是尾部和附項。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離婚訴訟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這類證據跟第一類證據有相似之處:有據可查。但是,這類證據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4.過錯損害賠償證據
法律快車提醒您,過錯損害賠償的證據類似于法定離婚理由的證據,但是,在實際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可以輔助其他證據。
夫妻離婚訴訟條件是如下: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