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醉酒駕駛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構成危險駕駛罪,一般判處6個月以內的拘役。同時還會對駕駛人員作出罰金刑的處罰。
(資料圖片)
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1.酒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都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5.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會留案底。
法律快車提醒,醉酒駕駛可定為“危險駕駛罪”,是刑事犯罪。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根據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