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email protected]
一、價格欺詐的投訴材料主要有哪些?
1、消費者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等信息;
2、被投訴人名稱、住所(地址)、電話號碼等信息;
(資料圖片)
3、投訴的事實根據、相關的訴求及理由。包括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日期和地點;商品名稱、商標、廠名、廠址、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和服務的內容等;經營者的侵權事實和因此給消費者造成的實際損失以及相關證據(如購貨憑證、服務單據、保修憑證、鑒定結論等相關證明材料);賠償和其他維權要求及其法律法規依據;與經營者交涉的情況;
二、屬于價格欺詐的情形
1、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并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
7、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
8、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9、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10、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謊稱收購、銷售價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經營者的收購、銷售價格,誘騙消費者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12、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13、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其實價格欺詐的投訴材料也不是法律上具體規定的,因為價格欺詐的情形一共有十幾種,在投訴的過程當中,最關鍵的就是這些證明都能夠直接體現商家價格欺詐的行為。不過,有些地方的物價局或者消協在接到投訴以后,大有一種不作為的狀態。
在我國超市價格欺詐怎么處理
價格欺詐表現形式有哪些?
涉嫌價格欺詐怎么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