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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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方式具體有:
1、求償抵押,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xiàn)的一種擔保;
2、求償質押,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第三人占有,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xiàn)的擔保;
3、求償保證,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和信譽確保第三人對債務人追償權的實現(xiàn)所提供的擔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規(guī)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xiàn)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
第六百八十九條規(guī)定,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