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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請求賠償可以直接向對方或者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當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行為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
離婚時請求賠償可以直接向對方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婚姻一方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1.存在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
2.存在損害事實。它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必備要素,是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只有一方當事人遭受精神損害的事實客觀存在,才能產生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3.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在離婚案件中,有時配偶一方實施違法行為并不是直接針對另一方,如一方因盜竊罪被判長期徒刑,其行為可能傷害夫妻感情,給無過錯方造成極大的精神損害。
4.主觀上有過錯。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要承擔民事責任,同樣過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應承擔民事責任。
訴訟離婚6個月內能判,離婚案件,簡易程序審限3個月,普通程序審限6個月。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后1個月內通知安排開庭,如果調解成功、簽收民事調解書后、婚姻關系解除。法律快車提醒您,若是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等法定的調解不成應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此時,女方可以15日內上訴或者6個月后第二次訴訟離婚。